一、在和院长的配合下下,按照学校学生处、团委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安排,负责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二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管理规定,负责制订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督查。
三、主抓学生科工作,负责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,督查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,指导团总支、学生分会、学生社团开展工作
四、负责开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,推先评优和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办理学生助学贷款、贫困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安全教育、纪律教育、专业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、文化建设等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、创业及质量跟踪调研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学生的违纪处分工作。
八、做好各类学生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和报表等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生党团工作,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