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领导下,按照学校学生处、校团委的工作指导和安排,负责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,兼任团总支书记和首席辅导员。
二、负责拟定和修订学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。
三、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学期或学年计划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学院辅导员的管理和考评。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日常安排、检查、督办和考核并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。
五、负责学院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。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。
六、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班级综合考评工作。
七、做好学生学籍档案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。
八、组织学生评优、奖助学金评定工作。
九、处理违纪学生和特殊、重大事件并审核上报各类信息。
十、负责学院学生的党团工作,指导团总支、学生分会和社团开展工作。
十一、安排和组织全校性的文艺体育、科技、学术交流、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。
十二、负责做好学生安全、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,完成好毕业生就业和跟踪服务工作。
十三、配合落实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